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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

时间:2014-01-27 10:50:52 作者:吴曦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14115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向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下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45号)。根据通知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本届宣传月活动将于321日至4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主题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助推‘三个陕西’建设”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

本届宣传月活动将围绕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普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开展科技体验、科普讲座、科技竞赛等活动,开发和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普大集、送科技下乡等群众性科普活动,大力实施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教育等科普活动,提升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科学生产意识。广泛开展社区益民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建设集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科普设施,促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科技报告、科技讲座等活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好本届宣传月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各级财政要对列入省、市、县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在经费上给予保证,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科普服务活动。各级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要深入报道各地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动态及成效。

本届宣传月活动由省科协牵头,联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32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