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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社厅与省科协联合开展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时间:2024-05-16 11:28:46 作者:--
来源:省科协组人部

自2023年4月中国科协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来,科技工作者科普职称评定一直备受关注。日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52号),发布陕西省科普职称评价标准,并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近年来,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基层传播科学、传授知识,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了重要贡献,科学普及成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科普工作者职称评价体系、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严重制约着科普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切实打通这一“堵点”,培育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专职科普工作队伍,省科协积极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对接,申请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增设科普专业职称。期间充分借鉴、吸收省级有关单位和广大专家学者意见,反复修订完善各项评审标准条件,确保严谨科学推进科普职称评定工作,努力为科普人才培养创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

《通知》明确,科普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在我省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中专职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校外科技辅导和其他科普实践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上述科普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省科协将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动不断创新评审机制,体现科普工作特点,高质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保有实绩的科普人才脱颖而出,促进科普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